#小湛 的靈魂所有權
我想很多人可能沒辦法在第一時間讀完我寫的那一篇踢爆文章,所以我要在這裏重申一次。
他背後的外靈集團為了要與他切割,已經把 #小湛 靈魂的所有權割讓給我。外靈集團之所以可以把 #小湛 的靈魂所有權割讓予我,是因為一開始, #小湛 的超意識人格M就已經把自己的靈魂抵押給對方。要求的是要利用寫部落格來賺取流量,賺取名氣,賺取金錢,而他的抵押物就是自己的靈魂。
#小湛 的超意識人格M親口對我說,他將靈魂抵押給外靈集團時。要求這樣的契約要長達10年。他於2012年11月14號開設部落格,那一天開始算10年。今年的2022年11月14號就是這張靈魂契約的終止日。它背後的外靈集團已經將這張靈魂契約轉交給我,也將他的靈魂所有權讓渡給我。
這也是為什麼我可以對他的靈魂做我任何想做的事情,包括毆打他,因為現在他的靈魂擁有者是我,不是他自己,所以我要如何對待他的內在靈魂是由我說了算。不是由 #小湛 自己說了算。
所以今天如果我要開放他的靈魂給那些讓他禍害的3000萬眾生毆打他,我不會有任何的刑罰。任何毆打他的眾生,不管是來自靈界或者是人界。都不會有任何的刑罰。因為他的靈魂所有權在我手上,我想要怎麼玩它,我就可以怎麼玩他。
我想在這裡提醒大家一件事。
那些讓他禍害的3000萬民眾生,是包括現在還活著的靈界的眾生與地球上的人類。那些讓他禍害而失去靈魂,甚至是整個靈魂消散、靈魂已經被外靈集團給吞噬掉的受害者,有高達5000萬位。
我想請問 #小湛 ──他打算對這些,因為他追逐名利所開設的部落格、藉由瓢竊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文章,吸引了大批跨時空外靈集團來這個地球上駐紮,然後傷害了將近9000多萬眾生的靈魂,我想請問你打算要怎麼賠?
你這個人的靈珠已經被我爆掉,你累世的修為已經化為烏有,你就是妥妥的麻瓜。所以你現在若還有繼續任何影像,那都是你自己的幻想。基本上你就是個精神分裂者與多重人格交錯。
我今天要把這件事情講清楚,就是要讓大家看到靈界的水很深,這不是一個無本生意,更不是一個可以隨意開發的領域。
你在跟無形眾生做生意,或者是你利用無形的眾生來幫你做生意。你要付出的代價就是你的靈魂。而 #小湛 這個人的靈魂,現在在我手上,恰恰就是讓大家看清楚,當你的靈魂是掌握在人類的手上的時候,是這個的狀態,但如果你的靈魂是抵押給看不到的眾生呢?那又是一番什麼樣的景象?
為了這一世的榮華富貴,讓自己累世的修為整個報銷,這樣的行為很值得嗎?請自己去思考一下。
我並沒有鼓勵網路霸凌或者是濫用能力。
今天我可以擁有 #小湛 的靈魂是因為我把這個案件給破了,對方(外靈集團)急於要跟他切割,我跟對方談的條件就是 #小湛 這個人的靈魂。所以接下來如果 #小湛 這個人,他發生了什麼意外?或者是他做了什麼事情傷害了自己,通通與我沒有關係。現實生活中也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在他身上發生的事情跟我有關係,因為我不認識他本人(我只針對他的靈魂),我也不跟他住同一個國家。基本上我們兩個沒有碰過面。
但如果是透過靈通,不好意思。靈通是沒有距離限制,更沒有國家限制,我是抓著靈魂打,所以今天他的人身發生了任何意外,現實生活中沒有人可以對我做什麼。我這個不是妥妥的威脅,我只是就事情做分析,你要玩靈性的手法,我跟你玩靈性的手法。你敢抄襲我的東西、你敢抄襲神明的東西、你敢抄襲靈界學者的東西、你敢盜用別人的東西來衝自己的流量、來爭取名和利?
你至少付一點版權費吧?
我所有的作為都是合情合理合法, #小湛 ,你才是最被動的那一個。
給閱讀這篇文章的小朋友們──
如果你讀了這篇文章,你還是讀不懂,甚至認為我是在濫用能力,或者是在霸凌他,我想請你聽清楚。
他的靈魂是歸我所有,我要怎麼使用它是我的權力,我沒有鼓吹任何霸凌的動作,但如果你看了我的文章,你跑去霸凌其他人,其他人的靈魂跑來跟我報案,我一樣會依照程序辦理來處理。
(圖片帶有 #小湛 的靈魂所有權歸屬證書連結,請各位本靈/內在小孩/神明親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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