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會甘心自己的研究被別人抄襲?
不管有沒有要參加市長選舉,抄襲本來就不對,更何況是一個自詡能力很強的人?
自詡能力很強,卻私底下抄襲別人的研究心得,這不是打臉自己還要公開宣佈他自己才是能力差的那個人嗎?
今天講的抄襲,已經不是單純字面上、觀念上的抄襲,而是她壓根就不是那個A靈魂,還要冒名頂替A的名字在外面招搖撞騙,而真正的原作者卻是被他本靈賣給惡魔當奴隸,這種喪盡天良的行為,只是單純為了「流量」!
他分別在6月、10月抄襲我已經寫過的概念。我知道這種東西沒辦法證明,但是我可以告訴你們,我講的東西都是我自己發明而且實際實驗證明出來的,這是有靈界專利的(我只剩下靈界專利可以證明自己的東西,難道靈界還不夠弱勢嗎?X你娘!)
所有受害者裡面,就我一個人身,其他都是靈界存有,他們沒辦法幫自己討公道,但我至少可以幫我自己討。
我把我所有的紀錄拿去申請我個人靈界專利,凡舉我的符咒、故事、操作手法、辦事紀錄,文字檔、音檔….只要是我本人製作的東西跟產品,全部都上我的專利logo。
若有盜竊者,單一件物件/文章/檔案,就領我哥軍隊的5大棍、鞭刑1000下並且歸還我的紀錄、筆記。
所有不法所得,以300倍計算償還給我做為精神損失。
犯者,必須登記。 再犯者,單一件物件/文章/檔案 領15軍棍、鞭刑5000下 一樣得歸還帶有我所有專利的物件、檔案 所有不法所得,以500倍計算償還給我做為精神損失。
既然你對我不仁,就不要怪我對你不義 你能不能撐過刑罰,那不是我要擔心的事情 我只剩下這次輪迴,我全部都要這一世兌現,我沒有要跟你分期付款。
我昨天把那個健人的人類靈魂抓出來,本來他身體裡面有滿滿寄生魂,結果我哥把它們清除掉。
我問我哥「為什麼要幫他?」 我哥說 「是為了以後著想。」
我開始在他身上下咒術,他只要一天不公開道歉、不撤文、繼續騙錢詐財衝流量⋯⋯沒關係,我就讓他的皮膚病、濕疹、汗皰疹、異位性皮膚炎、紅斑性狼瘡、紫外線過敏…全部都給他來一點,而且醫治無效。
我這個人就是吃虧不得,而且十份記仇! 你今天對我好,我自然對你好 你今天對不起我,我自然不會讓你好過
只要他肯公開道歉,我可以移除過敏症狀 但是60次車關不能移除 這世扛不過三次車關,剩下的57次車關,他下一世繼續受著。
老娘瘋起來,連我哥都抓不住我。 要來玩是不是?來啊!看誰比誰瘋! 你敢玩靈性,就不要怕遇到瘋子!X!
我把我的條件開給健人B的內在小孩聽,他本來還很高興我們幫他免費驅魔。結果一聽到我開的條件,他下一秒就拋棄她的小人類表意識,表示他無法承受這些苦痛,一切就讓他的表意識承受就好。
我說「X!這廢物!這表示她根本沒有要公開道歉的意思!」
我哥說「這就是為什麼我要把他清乾淨再交給你,這樣你才可以玩他玩到爽,合情合理又合法」
不管她到底本人知不知道她抄襲別人的心得,我不管,這是她自己的問題。但是我下的咒術一定會發作,我就等著看她那一天受不了發瘋。
合情合理又合法。
至於流量,祖克柏把我鎖死死的,我根本就沒有流量可言,若真的是要打擊對方,我直接公開他名字或是直接tag 他就好了。直接黑她一波,要什麼流量沒有?
我要是講的不是實話,各界有需要降我流量到這種地步嗎?當我傻啊!數字會說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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