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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喚琉璃

神的犯罪啟示錄(7)──創世紀:亞伯拉罕家族-猶太人始祖



【聲明】


這一系列文章不是要來打臉聖經或是汙衊聖經,而是結合邏輯推敲與靈學技術分析反推這個物質世界形成的來源、人類真正的起源、為何我們人類會誕生在這個世界上、宗教是如何形成,等等。如果你是宗教的狂熱份子,我真誠的告誡不要看這一篇,因為你的三觀會徹底粉碎。同時,每一篇在我拆解過後,真的是每次都嚇到吃手手,不斷反覆跟老闆確認每個細節,並且得到祂老人家授權我寫出來公布給大家看,所以,這篇文章內容祂老人家都知道,也不存在此文章有褻瀆他老人家的嫌疑。


再次提醒:聖經的宗教狂熱分子,請回上一頁,因為真相不是你可以承受之重。


今天這一篇採用的資料來源:


上一篇重點:

1. 甚麼是福音呢?

2. 靈擾為何可以造成身體疼痛?

3. 為何亞伯蘭會接觸到耶和華D?

4. 血祭的隱藏誓言

5. 亞伯蘭與耶和華D之間的契約

6. 猶太人割禮的由來

7. 耶和華D賜名給亞伯蘭與妻子

8. 耶和華D並非上帝2.0的證據


此篇文章的重點:

1. 亞伯拉罕家族(閃族)-猶太人始祖







【文字標註】


故事大綱,會用黑字粗體標示

故事中的線索,會用黃色反光橘色字體標示

靈學知識,會用藍色標示

邏輯推敲,一般字體,不特別標示



 


上一篇文章講到亞伯拉罕的一生。

在亞伯拉罕與耶和華D簽訂契約之後,他的一生確實過的美滿、榮華富貴。一直到死前才將自己身上的財產與福報傳於他的孩子-以撒,並要求家僕回到原本的家鄉,將家鄉中的一名女子娶來給以撒當老婆──利百加。




亞伯拉罕把他擁有的一切都給了以撒。至於兩個妾為他生的兒子,亞伯拉罕送禮物給他們。他還在世的時候,就讓他們離開兒子以撒。


利百加的產期到了,她腹中果然是雙胞胎。先出來的孩子全身通紅,好像穿了件毛皮衣服,他們就給他取名叫以掃。隨後以掃的弟弟也出來了,而且一隻手抓著以掃的腳跟,所以這個孩子的名字就叫雅各。利百加生他們的時候,以撒60歲。孩子們漸漸長大,以掃擅長打獵,喜愛野外生活;雅各卻喜歡留在帳篷裡,他為人無可指責。以撒愛以掃(大兒子),因為他喜歡吃以掃帶回來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小兒子)。有一天,雅各在煮羹時,以掃從野外回來,非常疲倦。以掃對雅各說:「快給我一點紅羹!我累死了!」因此以掃也叫以東(綽號)。雅各說:「你先把長子權賣給我吧。」以掃說:「我都快要死了,長子權對我有什麼用?」雅各就說:「你先向我發誓吧!」以掃就向雅各發誓,把長子權賣給了他。於是雅各拿餅和扁豆羹給以掃,以掃吃喝完了,就起身離開。這樣,以掃就輕看了長子權。


 


這邊可以看的出來:


1. 亞伯拉罕不只是把身邊的有形資產全部都由以撒繼承,同時也將自己身上的那一份契約也以續約的方式讓渡到以撒身上。

2. 以撒與利百家這對夫妻各自有各自偏愛的孩子,爸爸愛大兒子、媽媽愛小兒子

3. 哥哥因為肚子餓,所以把長子權賣給弟弟求溫飽。依據《申命記 21:16, 17》──


「到分家產給兒子的時候,他不可把寵愛的妻子生的兒子當作長子,取代不受寵愛的妻子生的兒子,也就是本來的長子。他要承認不受寵愛的妻子生的兒子是長子,分給這個兒子雙倍的財產,因為這是他的第一個孩子,長子的權利應該屬於這個兒子。」


所以由此可知,猶太人的長子權有可能跟東方的嫡長子繼承家業的傳統有很大的相似之處,所以,當嫡長子為了一口飯,就將嫡長子的身份賣出去,這在傳統人家的眼中來說是極度不可思議,而且是恥辱。畢竟嫡長子就是繼承父親財產的第一人選,怎麼可以為了眼前的利益,就將自己的身份低價賣出去給別人呢?



 



以撒從那裡上別示巴去。當天晚上,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上帝。我與你同在,不要害怕。我會因為我僕人亞伯拉罕而賜福給你,使你的後代增多。」於是以撒在那裡建了一座祭壇,呼求耶和華的名,並在那裡搭帳篷。


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第28:12-15. 20章》

他做了一個夢,看見地上有階梯通到天上,階梯上有上帝的天使,有的上去,有的下來。耶和華在階梯上方,說: 「我是耶和華你祖父亞伯拉罕的上帝和以撒的上帝。我要把你現在躺臥的地方賜給你和你的後代。你的後代會多如地上的塵土,你的子孫會向東、南、西、北擴張。地上的萬族都會因你和你的後代而贏得福分。 我與你同在。無論你去哪裡,我都會保護你。我會讓你回到這片土地。我決不離棄你,直到我實現我對你的承諾。 雅各許下誓願說:「要是上帝繼續與我同在,在路上保護我,給我食物吃,給我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耶和華就的確是我的上帝。我立為石柱的這塊石頭就會成為上帝的居所。你賜給我的一切,我都會拿十分之一獻給你。



 


我想在這邊跟大家解釋一個概念。

在聖經中,常常會出現說我是誰誰誰的上帝、是哪個那個城市的上帝。光從字面上去理解這樣的概念,會覺得無法讀的通到底為什麼上帝要一直強調自己是誰,以集為何前面還要在加一個地點。


根據巴特·葉爾曼,基督教新約歷史學者,現為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比較宗教學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新約文獻批評、耶穌的歷史與早期基督教會的演進,指出:因為當地有很多菜市場名,一下東牆的阿珠,一下西側門的阿霞,由於太多市場名,因此在特別說明這個阿珠是來自東牆還是南側院,人們會在名字前面加一個地名。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編寫聖經的人會在上帝耶和華名字之前強調自己是曾經顯現於XXX地區的上帝。


可是這就更奇怪了!上帝不是僅有一位嗎?怎麼還會有東牆的耶和華跟南側院的耶和華呢?這就表示,以前自稱耶和華的靈太多了,他只能依照這樣的方式讓人們記起來「我是你上次在南側院時跟你溝通的那個靈」。


用現代臺灣社會的宮廟的角度來看,如果今天你遇到一個神跟你說他是某某某人的上帝,這就如同我們從廟會用到──「我是大甲鎮瀾宮的媽祖」跟「我是淡水媽祖廟的媽祖」是一樣的意思。


當神靈有標榜它是來自於哪個地區的時候,你就要知道這就代表著說,跟你溝通的這位應該是那個地方的靈體。如果說一位神在不同處都有自己的一位分靈,那表示說這樣的靈本身就是個分靈的狀態。


可是神明本身並不是無限量供應跟與無限量分裂靈魂的原物料。今天每一個廟裡面的神明都是一個獨立完整的個體,就是獨立完整的一個人的靈魂,頂多他們考上的職位就是關公或者是馬祖,但他們不是從原本真正初代媽祖身上分割出來的,這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


宮廟中的分靈,實際上是偏向一種職位名稱,就好比總經理的秘書是總經理的分靈,但秘書還是秘書自己一個人,只是幫總經理分工他不想要自己處理的雜事,可是權限都全部掌握在總經理(初代關公神明)手裡。有的秘書比較機靈,就會被總經理提拔呈該區的區長,管理一整個區域,這也是有可能的。但無論如何,分靈就是分靈,他無法因為香火鼎盛就直接成為總經理,還是需要一層一層的實務考核上去。


他需要通過媽祖I、媽祖II、媽祖III的一層層考核,老天再安排媽祖等集的神官到這家宮廟裡面來,但人類在形式上只會認定是媽祖的分靈,卻不知道其實神明是有分等品跟階級,就跟在一般公司行號上班是差不多的制度。


所以不管是宮廟裡面的是分靈還是本尊,每一尊神祇都是完整且獨立的個體,他不是海星,也不是蚯蚓,沒有辦法讓你切了又切、切了又切、切了又再切。所以當有神明跟你說他是亞伯拉罕的上帝,那就代表是說他是曾經跟亞伯拉罕簽約且有長期共同合作的那一位靈,也就是上一篇文章中所說的耶和華D。


但一樣的是,這位耶和華D也不是真正的上帝2.0啊,只是邪靈所假扮的。而且亞伯拉罕身上的契約也由以撒繼承跟續約,因此他才會告訴以撒說:「我會因為我的僕人亞伯拉罕而賜福於你,使你後代增多。」所以,以撒才在該地建了一個祭壇。


其實建造祭壇代表是他們兩者之間有已經有承諾,某些交易達成共識之後,才會建築祭壇作為證據。所以才會有下一句「他呼求耶和華的名,並在那邊搭帳篷」,這表示說他們2個之間又立了一個新的交易。



 



以撒老了,眼睛幾乎看不見。他叫大兒子以掃來,對他說:「兒子啊!」以掃說:「我在這裡。」以撒說:「我老了,不知道哪一天就不在了。現在請你拿打獵的工具,拿箭袋和弓箭去野外,為我打些野味來。你要做一道我愛吃的好菜,拿來給我吃,我要在死之前祝福你。」


以撒對兒子以掃說的話,利百加都聽見了。以掃到野外去打獵,要找野味回來。利百加對她兒子雅各說:「我剛剛聽見你爸爸對你哥哥以掃說: 『你去找些野味回來,做一道好菜給我吃,我要在死之前當著耶和華的面祝福你。』 我的兒子,你要仔細聽我說,並按照我的吩咐去做。 請你到羊群裡,找兩隻最好的山羊羔給我,我要按照你爸爸喜歡的口味,給他做一道好菜。 你要拿去給你爸爸吃,這樣他就會在去世之前祝福你。」


雅各對母親利百加說:「可是,我哥哥以掃全身有毛,我的皮膚卻是光滑的。萬一爸爸摸我怎麼辦?到時他一定會以為我在捉弄他,我就自招詛咒,而不是得到祝福了。」他母親對他說:「我的兒子,你所招的詛咒都歸到我身上好了。你只管聽我的話,去拿山羊羔給我。」雅各去拿山羊羔給母親,他母親就按照他父親喜歡的口味,做了一道好菜。利百加拿她大兒子以掃留在家裡最好的衣服,給她的小兒子雅各穿上,再用山羊羔的毛皮包住他的雙手和脖子上光滑的地方。然後,她把自己做的好菜和餅交給她的兒子雅各。


雅各進去對父親說:「爸爸!」以撒說:「我在這裡。兒子,你是誰?」 雅各對父親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我按照你的吩咐做了。請坐起來,嘗一嘗我的野味,然後祝福我。」以撒對兒子說:「我的兒子,你怎麼能這麼快就找到野味呢?」雅各說:「因為那是耶和華你的上帝給我的。」以撒對雅各說:「我的兒子,請你靠近些,我要摸摸你,我要知道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兒子以掃。」雅各就靠近父親以撒。以撒摸一摸他,就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以撒認不出他來,因為他的手像哥哥以掃的手一樣有很多毛。以撒就祝福他。


以撒說:「你真的是我兒子以掃嗎?」雅各說:「是的。」以撒說:「我的兒子,把野味拿過來給我吃,然後我會祝福你。」雅各就把食物拿過去給他,他吃了;又拿酒給他,他也喝了。他父親以撒對他說:「我的兒子,請過來親吻我。」雅各就過去親吻他。以撒聞到了他衣服的香味,就祝福他,說:


「看,我兒子的香味像耶和華眷顧的田野散發的香味。願上帝賜給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沃土,使你五穀豐登、新酒盈溢。願萬族服侍你,萬國向你下拜。願你做你兄弟的主人,願你母親的兒子向你下拜。詛咒你的,願他受到詛咒;祝福你的,願他得到祝福。」


以撒給雅各祝福完了。雅各剛從父親以撒面前離開,他哥哥以掃就打獵回來了。以掃也做了一道好菜,拿去給父親,對父親說:「請爸爸起來吃兒子的野味,然後祝福我。」他父親以撒對他說:「你是誰?」他說:「我是你兒子,你的長子以掃。」以撒不禁全身顫抖,說:「那麼,剛才是誰?誰打了野味來給我吃?你來之前,我已經吃了,也祝福他了。他也一定得到福分!」


以掃聽見父親的話,就放聲大喊,苦苦哀求,對父親說:「爸爸,求你也祝福我! 以撒說:「你弟弟用計把本來要給你的福分奪去了。」 以掃說:「他叫雅各,不是人如其名嗎?他兩次取代了我,之前已經奪去了我的長子權,現在又奪去我的福分!」他又說:「你沒有留下福分給我嗎?」以撒回答以掃:「我已經立他做你的主人,把所有兄弟都給他做僕人,又給他穀物和新酒。我的兒子,我還能給你什麼呢?」


以掃對父親說:「爸爸,難道你只有一樣福分嗎?爸爸,求你也祝福我!」以掃就放聲大哭。他父親以撒回答他:


「看,你的住處會遠離地上的沃土,遠離天上的甘露。你要靠刀劍度日,也要服侍你的弟弟。但你焦躁不安的時候,就會掙脫他的束縛。」


以掃因為父親祝福了雅各,就對雅各懷恨在心。以掃常常在心裡說:「爸爸快要死了,他死後我就要把我弟弟雅各殺掉。」有人告訴利百加她大兒子以掃想要做的事,利百加就立刻把小兒子雅各叫來,對他說:「你哥哥以掃打算報復,他要殺了你。我的兒子啊,你要按照我說的去做,趕快逃到哈蘭我哥哥拉班那裡。你要在他那裡住一段時間,直到你哥哥的氣消了。等到你哥哥不再生你的氣,忘了你對他做過的事,我就會派人把你從那裡接回來。何必讓我在一天之內失去你們兩個呢?」


 


我看完這段我都覺得我是不是看了甚麼三立的劇本?這是在演台灣霹靂火嗎?

總之,家庭之間的爭寵、搶奪資源就開始了,始作俑者不就是那個親媽嗎?沒事在那邊塞巄個甚麼東西?


以下我將第29章用簡略的方式敘述,就不用看落落長的八卦文了。


雅各聽了媽媽的話去投靠舅舅,他便看上舅舅的小表妹,他跟表妹10分相愛,舅舅就跟雅各講說,那你就服侍我7年,7年後我就把我的小表妹嫁給你。因為雅各在舅舅家做的非常好,或許是這個舅舅看上雅各可以幫自己經營農場經營很好,所以不想放雅各離開,也不想在7年之約到期之後就將小表妹許配給他。因此,在雅各與小表妹結婚當天,舅舅就把該是新娘的小表妹換成大表妹。隔天早上起來,雅各才發現,原來昨天晚上跟他行房並非是自己一直以來愛慕的小表妹,而是大表妹!!


(框啷! 我到底看了甚麼?)


雅各就跑去跟舅舅爭論說「你為什麼要騙我?不是說好我幫你經營農場7年,你就把小表妹嫁給我嗎?你怎麼我早上醒來發現居然是大表妹呢?」結果舅舅就說「我們家這邊沒有小表妹先比大表妹先出嫁的規定哦,所以如果你要娶小表妹的話,你這新婚的頭7日都必須先跟我大表妹在一起慶祝跟同住,然後你要再幫我經營7年,我才願意把小表妹嫁給你!」於是雅各就答應了,一共在舅舅家待了二十年,其中幫舅舅經營了14年,最後都娶了大表妹跟小表妹。


但因為雅各內心裡面始終最愛的都是小表妹,可是跟大表妹之間是沒有感情,所以大表妹為了攏回丈夫的心,就不斷的跟耶和華D祈禱,想要幫自己求得孩子。就這樣,大表妹就一路幫雅各生了6個兒子。但即使生到第6個兒子,大表妹在聖經中的說詞卻是「…..雖然是我已經為他生了6個孩子,我的丈夫終於要接納我,因為我為他生了6個兒子。」


所以這句話也同時得載明,不管大表妹幫雅各生了多少個兒子。的確,她也滿足了當時社會制度認為多子多孫才是多福氣的標準,可是他依舊無法靠生子這件事情來挽回丈夫對她的心。我認為雅各從頭到尾跟大表妹之間是沒有感情,當初之所以將該是新娘的小表妹換成大表妹,有可能是大表妹一直以來都傾慕雅各,因此要求父親把自己跟妹妹對換,讓自己跟雅各洞房。有可能一直以來都是大表妹在單戀雅各,甚至最後是不惜還將自己的女僕塞到雅各床上,幫雅各生娃。可是在現實中,雅各的心都不在大表妹身上,都在妹妹身上。


在創世記第30章中有提到,小表妹見到自己沒有為雅各生孩子就嫉妒姐姐,並且對雅各說「你一定要給我孩子,不然我活不了了。」雅各就非常生氣,對小表妹說「難道我是上帝嘛,讓妳不能生孩子的是他」。透過這段對話可以知道,小表妹無法生孩子的這件事情,其實是耶和華D的所作所為,而雅各從一開始就知道。


身為一個男人,你知道你心愛的女人沒有辦法為你孕育孩子,而始作俑者是你背後所謂的上帝。


那我想請問:

1. 你這個身為丈夫的人,到底是求著什麼樣的心思?就眼睜睜看著你背後所謂的神這樣子操縱你心愛的女人,讓他傷心嗎?

2. 你甚至還選擇站在神的角度跟神站在同一個立場,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那這又是什麼樣的一個男人呢?

3. 還是說當初的交易內容就是把自己心愛女子可以懷孕生子的機會給典當出去了呢?所以一開始雅各就知道,小表妹是生不了,而背後主因就是耶和華D。


由於這兩姐妹不斷的爭寵,以至於出現了以下的劇情──


大表妹為雅各生的其中一個兒子,長大後到野外去採了一些風茄拿過來給母親。(當時人相信風茄的果實可以提高受孕率)結果這時候妹妹看到了,就對姐姐說「請你兒子把風茄分一些給我」。姐姐對妹妹說「你搶了我的丈夫還不夠,現在還要我兒子的風茄嘛?」於是妹妹就說「好吧,那我跟你交換,今天晚上丈夫可以跟妳睡,你把你兒子手上的風茄給我」於是到了晚上,雅各從野外回來,姐姐就出去迎接他並說「你今天晚上必須跟我睡,因為我用兒子的風茄把你買下來了」,於是晚上雅各就跟姐姐行房。


對透過這一系列的男女互動中,可以看出他們這一行人對於傳宗接代生子的壓力其實是非常巨大,甚至不惜用懷孕的方式來為自己爭寵,爭奪財產。甚至可以出賣自己的丈夫跟他人同床酣睡來達到自己可以懷孕生子的機會,在那段關係中,到底小表妹對待雅各是否也是真的真心呢?輕易就因為可以提高受孕機率就把自己的丈夫給賣給姐姐,這跟丈夫得知是D讓心愛的妻子不孕卻不做任何抗辯是一樣的道理吧?


都是拿彼此身邊的人去不斷的做交易。


說真的,從一開始人家就不愛妳的時候,你就不用強迫自己幫對方生很多孩子來取得寵愛。畢竟生再多,他不愛你就是不愛你。不會因為你生的孩子夠多而開始喜歡你,他今天是娶一個心愛的女子回來做老婆,不是娶一個傳宗接代的母豬。


我認為這也是現代女性在傳統與新時代價值觀上最常見也是最衝擊的觀點,人們常常會忘記自己的定位在哪裡。有可能是新舊時代觀念的衝突,導致自己不知道應該是站在舊時代傳宗接代的定位上,還是立足於新時代找尋自我、追尋自我、完成自我夢想的觀點上。透過這一篇,其實可以看到舊時代婦女身上背負著許多傳統觀念,一再被這些壓力擠壓到看不見自己存在的價值。


人生除了懷孕生子,還有很多大好機會跟事情可以去做啊!


我們無法在舊時代與新時代的生活方式中說其中一個是絕對好,另外一個就是絕對壞,但是我希望大家可以透過這樣子特寫的方式,去瞭解哪一種生活才是你自己最想要的,而不是一昧的附和當下時代或者是舊時代傳統的觀念,把自己壓得喘不過氣來,然後想盡辦法,從中去找到自己人生的價值。我覺得這樣子翻身方式比較像是本末倒置,因為你沒有辦法在尚未看清楚自己是甚麼樣的人之前,就無止盡的強迫自己不斷地去成為社會要你成為的人,這樣的人生其實會過的很痛苦。就跟大表姊一樣,兒子都生6個了,依舊還是利用生孩子來挽回丈夫的心。殊不知在丈夫的眼中,大表姊的存在對雅各來說,只是一個實實在在提醒自己被騙的一個的「證據」,所以無論如何雅各都不會愛上大表姊,這對於大表妹來說,這樣的真相更可堪稱是血淋淋的悲歌───窮極悲憤了一生,他依舊不愛你。



 



雅各獨自一人的時候,有一個人來跟他摔跤,直到天亮。 那個人見自己沒有勝過他,就摸了摸他的髖關節。結果,雅各跟他摔跤的時候,髖關節就脫臼了。那個人說:「天亮了,讓我走吧。」雅各說:「你不祝福我,我就不會讓你走。」 那個人問他:「你叫什麼名字?」他說:「雅各。」那個人說:「你的名字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跟上帝和人較量,最終都取得了勝利。」雅各問他:「請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那個人說:「為什麼問我的名字?」他就在那裡祝福雅各。於是,雅各給那個地方取名叫比努伊勒,因為他說:「我面對面看見了上帝,竟然還保得住性命。」


雅各離開比努伊勒的時候,太陽剛剛出來。他走路一拐一拐的,因為大腿受了傷。直到今天,以色列人都不吃動物髖關節的大腿筋,因為那個人摸了雅各的髖關節,弄傷了他的大腿筋。


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第35:10章》


上帝對他說:「你的名字叫雅各。但以後你不要再叫雅各,你的名字要叫以色列。」就這樣,上帝給他改名為以色列。



 


以上這一段就是雅各被耶和華D取名字,又是另外一個簽訂契約完成的儀式。


(以下是創世紀第34/35/36章的簡述)


後來雅各要去找哥哥以掃,但是又因為當初搶了哥哥的祝福的事情會被哥哥殺掉,就一路吩咐僕人要對以掃說「您的僕人雅各在…..」,以此來消滅哥哥當年的怒氣。以掃看到弟弟雅各就很開心,喜極而泣,但是弟弟雅各卻不敢大意,一路以來都是用很謙卑的態度在面對哥哥,甚至多次下跪,稱哥哥為「我的主」。


最後,雅各去了不同的地方,最後一個地方建了一座祭壇,取名叫「上帝 —— 以色列的上帝」。


雅各跟大表妹生的女兒常常跟當地的女子出去玩。

當地首領的兒子看到雅個女兒,覺得她很漂亮就強暴了她。當雅各聽到這件事情的時候,他的兒子都不在他身邊,所以他不敢生氣,一直到等到他兒子們回來。他的兒子們聽到這件事情很激動、很憤怒,認為這件事情羞辱了以色列(雅各)。


首領就來到以色列家裡提親,跟他講說「既然 他們兩位彼此喜歡,那就讓他們2個結婚好了。你可以娶我們的女子,我們也可以娶你的女兒。」對方開出的條件很優渥,但是以色列的兒子們都很憤怒,認為對方侮辱了自己的妹妹。所以就找藉口說讓妹妹嫁給沒有接受割禮的人是一種恥辱,他們絕對不會同意這場婚事。所有的男人都必須接受割禮,像他們一樣,這樣才可以答應該門婚事,跟你們住在一起,融為一族,如果首領不按照以色列兒子們說的去做,那他們就帶妹妹離開。


領主與兒子都覺得這個提議很好。

他們就回到家裡面,對城裡面的人說「這些人想跟我們和睦相處,我們就讓他們在這地方住下來吧,做買賣吧,反正土地很多可以容納他們,我們可以互相通婚,但有個條件就是所有的男人都要接受割禮,這樣他們就會來跟我們住在一起,融為一族。那到時候他們擁有的所有的東西財富跟牲畜不都是我們的了嘛?我們答應他們的條件,這樣他們就會跟我們住在一起了。」所有的人聽到這樣的話都表示。可以接受割禮。


於是等到第3天,當這些男人還在成受割禮的疼痛時。雅各的2個孩子拿著劍進了城。但城裡的人沒有防備,他們兩個就把所有男人都殺了,也用自己的劍殺了領主跟領主的兒子並且把妹妹從領主的家中帶走。 雅各的另一名兒子也來到被殺的人家裡洗劫那座城,動機也是因為他們的妹妹被侮辱了。他們奪走那裡的牛羊驢跟田裡的一切,帶走了財務,抓走了婦女跟孩子,搶走了房子裡面的所有的東西。


後來這件事情被雅各知道,雅各對他們說「你們給我惹了很大的麻煩。我們的人數不多,他們一定會聯手對付我,把我跟我們全家都殺光。」但是雅各的兒子們卻說,難道我們的妹妹就可以被人家當作成妓女?


之後,上帝就跟雅各說「你們就到一個地方去住,在那邊為上帝建一個祭壇。之前你躲避哥哥的時候,上帝曾經在那裡顯現。」


於是雅各對家人說「要除去你們家中的外族神像,要使自己潔淨、要換新衣服,我們要到那個地方去為上帝建做一做祭壇。無論我在哪裡,他都一直與我同在。」於是他們將自己所有的外族神像跟所戴的耳環都推給了雅各,雅各把那些東西都埋在附近的大樹下。一路上,上帝使他們周圍的城鎮陷入恐慌,以至於沒有時間也不敢追趕雅各的兒子們。最後,雅各全家成功抵達目的地,在那裡建了一座祭壇。後來上帝再次向他顯現並賜福於他,甚至幫他改名叫以色列。


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我會賜你子孫眾多,你的後代會有人成為君王。賜給亞伯拉罕跟以撒的土地,我都會賜給你,我會把這片土地賜給你的後代。」就這樣,雅各就一路過的富足的離世。


我只想說──


1. 挪亞那時候的上帝2.0說了甚麼?


不要殺人、不要殺子,因為人是依照上帝的模樣所創造出來的,若是有人殺人,他必定要追究。結果雅各的孩子殺了滿城的人,結果他的耶和華D居然幫助他們逃跑,請問這是真的上帝2.0嗎?


2. 雅各的一生,幾乎都是靠女人在過活跟累積財富,跟阿公亞伯拉罕是一個模樣!中途遇到富商看上自己的小表妹,也是重蹈阿公的手段,叫小表妹謊稱是自己的妹妹,只是他手段沒有阿公高明,一下就被發現了。

3. 凡是遇到正面衝突跟女兒被欺負了,連大氣都不敢吭一聲,直到兒子回來了才敢說。我是不是看到某個政治人物的模板啊??

4. 女兒被欺負了,是兒子們生氣,心生計謀上門報復。他啥事也沒幹,只是指責孩子給他惹麻煩??哈囉????????你是當你女兒是死了嗎?你女兒被強暴結果你怪罪你兒子給你惹麻煩?這價值觀我也是覺得很奇葩。

5. 殺了人被追殺是理所當然,結果耶和華D一路掩蓋他們,卻讓周邊國家產生混亂以至於沒有辦法追到雅各一家。所以真正的神會幫助殺人犯逃難,是這個意思嗎?


從頭到尾,雅各就是一個不敢正視問題也不敢正面衝突的人,更不懂得如何解決這些事情,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搬家!搬家!求耶和華救他!繼續搬家!搬家!


做啥啥不會,只會一路跑路跟出國深造,然後到處蓋祭壇。

出事了,就拜神你最會啦!

老婆生氣了,就說自己又不是上帝這般推卸責任,也不懂得怎麼跟老婆溝通!

被騙婚被騙睡,也是概括承受,我實在是不知道這樣的人既沒有擔當又沒有能力,只是因為繼承了父親的家業跟拜邪神就這樣過一生。


所以還需要仇富嗎?

又有多少人知道富有背後的代價是多麼的沉重呢?

根本不需要仇富,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他的財富到底是怎麼來的,如果不是自己努力來而是求來的,那也是他要去承擔的後果,所以無須仇富,靠自己努力賺來的錢更實在啦!像雅各這樣的人,他的靈魂真的就是永世不得超生,因為一輩子都被D操控在手中,不得翻身。


而就是因為這樣子的生活傳承,亞伯拉罕、以撒與雅各就被猶太人視為民族始祖。



 


網友提問:

1. 請問像父母帶剛出生的孩子到廟宇尋求賜名;基督徒領洗時會取得“聖名”;佛教徒領取“法名”;這是否是“靈”賜名的一種方式?小孩以這樣的方式取得名字,是否就已經被迫接受父母和對方的交易?每個地方每個教派都不一樣,馬來西亞這裡,我的親戚入天主教和基督教後,都會有一個聖名,比如說Matthew, Lucas。


阿璃回覆:

我比較需要看到實際操作內容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很多時候表面上人與人的契約交易是必須由對方說出來,你也同意這件事情,而交易內容是對方提供你OOO,你願意以XXX作為回饋(口頭上也算數)。 當然這部分也可以由潛意識操作(但人類自己沒發現),潛意識(自己內在靈魂)跟教堂裡面的靈做交易:你保佑我,我願意拿出XX給你做償還→這就是典型的靈魂交易,而這時候名字就成了「交易完成」的代號


如果小時候被帶去受洗,小孩子自己有團隊,且團隊打得贏教堂裡面的靈,那麼這種受洗的暗交易儀式就不會成立;但如果團隊打輸被吃掉,那麼小孩的靈魂就是交出去了; 這樣的行為跟台灣認神明做乾爹乾媽的意思是一樣的,我們稱之為「契子」,但實際上的意思就是:契約之子(達成契約的人),也是同理


重點還是要看人們去的那一間教堂裡面的靈是真的神還是假的,這才是會影響整個儀式是否有走歪的重點。 但說真的,神不會因為我們取跟祂們同名同姓就特別關照我們,我不是基督徒,耶穌也很關照我,重點還是在於自己有沒有透過情緒這件事情開始了解自己然後認真逐一解決現實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如果有,即使沒有宗教信仰也會深受各路神明喜愛跟照拂,僅此而已


2. 那麼可以理解成,重點在於自己當下是否存有交易的動機和行為,不論是為自己取名/領取聖名/聽取他人建議而改名字?


阿璃回覆:

可以,但這部分就是要自己對自己坦承,承認自己取名字是否有其他動機,不能對自己有一絲隱瞞,不然就是真的把自己給賣了。那這交易也算是合法,不能取消,必須自己扛著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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